国家征地补偿按人头算还是按家庭算
在征地方面,很多人都很疑惑,都很关心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想知道在征地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有征地有什么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按人头算还是按家庭算呢?征地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呢?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一下关于征地补偿。
一、国家征地补偿按人头算还是按家庭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因此国家征地补偿是按人头还是按家庭算,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不同的补偿标准是有不同的计算方法的,一般的补偿标准是根据人头和家庭,还有土地的面积一起来计算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的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公式
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各个地方财政根据当地的收入生产水平制定的,拿到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后,怎么计算获得的补偿金额呢?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知,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者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实地调查被征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做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是由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的。征地的征用方不同,征地费的计算公式是不一样的,这并不是表面上的征地补偿按人头算或者按家庭算。所以当征地时,需认真查看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的行政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的行政赔偿方式有哪些?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情形,这时候很多受害人并不知道如何去救济自己的权利,现在我国对这方面......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2023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
·协议离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
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后,如果无法继续生活,可以选择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这样也比较省时省力。而在房产分割的......
·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保障自己的权利、规范自己的义务所签订的契约,合法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借款合同就是......
·结婚证上的照片丢了能直接起诉离婚吗
结婚证上没照片也可以办离婚,可以按结婚证遗失办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
·货运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
货运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规定的?1、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
·未礼让行人怎么样处罚
扣驾驶证3分,罚款100元。根据道路通信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
·新姻婚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些人在结婚之前就把婚前财产计算清楚,有些人在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纠缠不清,这些都是与是否熟悉婚姻法有关的。那么那些才是算是夫妻共同财......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
·国际的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国际的婚姻其实也就是跨国婚姻,通常是有两个不同国家的人结合,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婚姻。那么您知道国际的婚姻在我国该如何来办理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可以撤销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可以撤销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下,提出申请撤销,具体情形如下所述:1、性侵害、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