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诈骗有没有单位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我国的刑法对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量刑定罪。诈骗罪主要是指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的犯罪。那么,诈骗有没有单位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内容。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一、诈骗罪的处罚: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通过阅读,根据诈骗罪的情形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判决。如果您对单位诈骗罪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的,可以联系本站律师,为您带来专业和有针对性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逛商场意外受伤赔偿不同情况的说明
      在逛商场意外受伤赔偿不同情况的说明您可能都知道,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受到很多突如其来的意外,比如在商场意外受伤,在校园意外受伤,景区意外受伤......


·对于隐名股东必须出资吗?
      对于隐名股东必须出资吗?需要出资,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


·新安中学老师醉驾会被处罚吗?
      新安中学老师醉驾会被处罚吗?会被处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其单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最高......


·重婚罪需要去公安报案吗?
      重婚罪是需要去公安报案的。发生重婚的情况类型有多种,遇到涉及重婚罪的,派出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是怎样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是怎样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主体不断涌现,贸易交易、商品买卖等各种经济活动也日益增多,而合......


·合伙企业能不能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能不能以劳务出资(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两家公司都有商标不算侵权,对于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


·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规定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规定是什么?遗失物是很多时候不能找回的,在我国拾金不昧的精神是一直倡导的品德,有时候我们都会酬谢遗失物归还者,也有不酬谢的情......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无罪辩护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