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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被另外一方找出漏洞,从而双方产生纠纷,避免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起草有效的借款借据,那么,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1、名称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把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把借款时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将借款人写成“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5、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有效的借条该怎么写
  
  写借条时须注意借条格式: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以上就是“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相关方面的需求,我们建议可以按照以上的标准进行借款借据的起草。如果在此期间有什么疑问,建议不要忽略不管,可以去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或者由律师代为起草,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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