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很多人可能想要平平稳稳的过日子,希望自己平凡一点,也不要大富大贵,但是有些人,心怀壮志,想要干一番大事业,想要通过自己创业,改变自己的生活。创业必然是需要资金的,所以前期就是需要去借贷,去贷款的。自然就与别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了。那么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公布期限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借条的证明效力可能长期有。但是过了诉讼时效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从你向其追要开始,经过2年,就过了诉讼时效,在2年之内起诉,如果你用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在2年之内,你没有起诉,但你再去要或者对方同意还款(要有证据),则诉讼时效中断,再重新计算2年,如此可以多次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从借款开始的2004年经过20年,也就是到了2024年,就过了最长的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过了诉讼时效,也就你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去要了。
  二、债权债务法律依据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概述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债务概述(1)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2)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 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依据您可以通过以上内容详细了解。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前提自然是需要双方订立合同的。债权人就是出钱一方,债务人就是欠钱一方。双方相互制约。债权人拥有向债务人讨要债权的权利,但是前提是,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


·老人再婚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老人再婚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大致包括以下......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一、参与公车拍卖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查看咨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


·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是:1、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地成立。2、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3、预见的内容必须是对方将......


·校园贷法律规则中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校园贷,这个词在近几年来,经常出现在大学生活中,都是一些二三四线的城市的大学生对于这方面的需求比较多,这些城市的学生,因为家庭条件等因素,所......


·洛阳非法集资如何处理?
      前几年,媒体多次报道了各地的非法集资案件,从案情分析来看,这些非法集资往往打着高息存款、股权或债券投资、理财产品等旗号,受骗的群众数量较多且......


·在我国撤销婚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撤销婚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所谓胁迫,是指非......


·山西高温补助发放标准
      根据法律的规定高温补贴是具有强制性的,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属违法行为。如果你符合高温补贴条件,而企业拒发高温补贴,则可以向当地的监察......


·电信诈骗1万判几年
      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