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讨债时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1、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是债权人提起确认债务人、第三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3、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4、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以及“讨债时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等问题的详细情况,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发现债务人有赖账不还的可能时,身为债权人,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您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而在追讨债务前,您要对可能会产生的债务风险进行了解,比如联系不到债务人,或者是债务人转移财产等情况,然后对症下药,采取措施来进行防范。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麻烦,不妨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决,以便能够更好地实现您的合法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公民在办理税务业务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和政府有了冲突,而公民始终认为是地税政府侵害了自己就可以根据其作出的相关决定要求复议,但是复议作为......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设计,是一项基于美学建立起来的课程,其中的分支包罗万象,数目繁多,最常见的有服装设计、珠宝设计、玉石设计、建筑......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


·女方提出离婚会不会吃亏
      女方提出离婚会不会吃亏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


·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怎么办
      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怎么办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初步评估。手续和文件:1、交申请表,卖方产权证(复印件)、买方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跟团旅行是很多旅行者的选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旅行者与旅行社之间常有纠纷发生。这些跟团旅行者的人身权益......


·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一、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是一种财产权,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已为各国立法所承认,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接受的。《民法典》(......


·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符合标准的
      离婚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夫妻双方都是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自己抚养费的问题争论不休,实在没办法就走向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发生车祸能否请求对方误工费?
      一、发生车祸能否请求对方误工费?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2、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


·监视居住后批捕要收监吗
      一、监视居住后批捕要收监吗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