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在量刑情节里面,具体可以区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中比较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就是自首和立功,当然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时候,需要全面考虑量刑情节才行。那其中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
  
  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2)累犯(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二、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其实有可能是对罪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也有可能是从重进行处罚。而律师在辩护的过程中,自然需要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来进行辩护,那么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才有可能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代通知金折算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代通知金折算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


·法院传票一般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院传票一般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传法律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传票在审理期限内下达。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所以最长不能超过这个期限。立案......


·提起债务诉讼要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
      提起债务诉讼要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欠债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追讨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提起债务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依......


·失信黑名单该怎么能恢复?
      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去当地央行提出异议申请,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得到解决。另外如果是非恶意欠款导致的不良记录。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要联系所......


·一、离婚协议里的权利和遗嘱哪个效力高一些?
      一、离婚协议里的权利和遗嘱哪个效力高一些?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只有当你们离婚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离婚协议没有效力,所有如果在你们婚姻存......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在逃有什么区别?
      一、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在逃有什么区别?1、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


·一、公交车里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公交车里摔伤算交通事故吗?公交车里摔伤不算交通事故,不是交通事故,是意外事件,但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构成......


·代通知金上月工资包含
      代通知金上月工资包含,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包含基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没有通知,应当......


·拖欠货款是否系诈骗都有哪些解释
      拖欠贷款在我国是一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我国的相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虽然拖欠贷款是一类违法行为,但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还不构成诈骗......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有哪些?
      一、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房屋归属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


·怀孕离婚打胎赔偿多少?
      怀孕离婚打胎赔偿多少?因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