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醉驾检察院笔录认罪有什么重要性吗?

一、醉驾检察院笔录认罪有什么重要性吗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案子到人民法院后,如果被法院判处缓刑,嫌疑人就不会被收监;如果要判实刑,法院会在开庭当天批准逮捕将嫌疑人收监。也就是说,如果醉酒驾驶被查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检察院笔录认罪,那么这一行为就有一定的可能取得减轻判刑的作用。不过减刑的具体程度不能少于原判的1/2。以上就是本站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醉驾检察院笔录认罪有什么重要性的信息,感谢您的阅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等诉讼案件,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是很全面,往往不知道在法庭上如何为自己辩护,那么律......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需要。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一、行政许可听证定义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


·农村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大棚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很广,凡是涉及工程建设比如公路、铁路、河流堤坝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都属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建设工程项......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


·交警只要受理了就必须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只要受理了就必须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总结如下:1、交警应......


·抓住对方出轨一定能多分财产吗?
      抓住对方出轨一定能多分财产吗?一、抓住对方出轨一定能多分财产吗?这个想法很显然是错误的,是很多人容易出现的误区。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法律并没......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您在生活中可能会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将遗失物交给警察或者还给本人但是不乏有一部分的人将它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