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以后,由于小孩不能同时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只能由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就成为了夫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一)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夫妻协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于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首先由夫妻协商确定。这是因为,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双方都应当从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出发,通过积极地协商和考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协商是解决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归谁的最好的办法。这是因为,如果夫妻可以在和睦友善地环境中对小孩的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夫妻关系一般也不至于恶化,这样就为小孩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环境。(二)离婚案件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向法院起诉但现实是残酷的,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往往打得不可开交。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常常想当然地把孩子当作一种私人财产,为孩子的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很多人离婚时都难以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达成协议,这个时候也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了。虽然说,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而闹上法庭,最终双方伤了和气、成了仇人,以后不管哪一方争取到了小孩的抚养权,都很可能阻挠另一方探望孩子。因此,从长远来说,离婚案件中通过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时,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
  二、女方起诉离婚会怎么判定抚养权
  如果夫妻不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下,而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的,那么小孩抚养权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根据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小孩抚养权离婚怎么判?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怎么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二)小孩抚养权离婚怎么判?两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三)小孩抚养权离婚怎么判?十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要是没有处理好的话,自然也是会影响夫妻离婚的。实践中,女方起诉离婚会怎么判定抚养权,上文我们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介绍。要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就一定要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辆鉴定机构的损失鉴定办理流程
      随着汽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不仅造成汽车破损,人身安全更是遭到了危险,所以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认真开车。那么问题来了......


·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如何起诉?
      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如何起诉?1、正确选定产品责任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


·持刀伤人轻伤一级赔偿金怎么计算?
      持刀伤人轻伤一级赔偿金怎么计算?轻伤一级是刑事案件方面的鉴定标准,在主张民事赔偿时,需要另行进行伤残鉴定,级别从一级到十级,十级是最轻的。轻伤......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因为发展经济、旧城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等原因经常会发生占用土地的情况,虽然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


·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首先需要成立清算小组,把往来、资产啊都处理掉,会计事务所作税务审计,登报注销。税务好了以后......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薪酬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薪酬标准是多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提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辞职就行。但......


·出租人破产的法定解除权有吗?
      出租人破产的法定解除权有吗《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


·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一、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


·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
      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票据,并不知道收据是什么样子的。而出现这种问题,其实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惠州市征地拆迁管理条例原文
      惠州市征地拆迁管理条例原文?惠州市征地拆迁管理规定原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依法征收土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