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均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该解释突破了传统 “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这一司法原则对正确处理所有类型的劳动争议都应适用。另外,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规定“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因此,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用人单位应就其有关职工“擅自离职”的主张进行举证。二、根据部门规章、劳动政策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凡是劳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劳动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做到的,用人单位应当就自己遵守了这些规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根据上述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不来公司上班的时候,通知劳动者来公司上班以及告知劳动者不来上班的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职工属于擅自离职,则用人单位在职工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后应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承担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三、根据公平原则、逻辑推理、日常经验以及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公平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并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应确定该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论是企业还是工作者本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都是不应该的,一旦发生,都是会得到相应的处罚的。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足证责任的承担,在我国是有详细的法律规范的。希望您都能遵守规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法定监护人的过错责任监护是什么?
      一、法定监护人的过错责任监护是什么法定监护人的过错责任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


·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证件?
      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证件?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证件?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


·一、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


·民事诉讼证据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


·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合并......


·行政处罚到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到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


·一、醉驾摩托交警大队罚单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摩托交警大队罚单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


·死者名誉权受侵谁提诉讼请求?
      死者名誉权受侵谁提诉讼请求?1、只有近亲属才能提起诉讼。2、在我国,死人是不具有民事意义上的人格的,其实死者是不具有任何权利的。所谓的死者的名誉......


·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
      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一、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仲裁委的裁决不能超出仲裁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