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二、认定工伤有哪些程序
  1、申报工伤事故(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2、认定工伤(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a、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b、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c、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3)书面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受了伤后几个月能做工伤鉴定”的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遭遇了工伤之后,要及时的处理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工伤鉴定。如果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不解请及时联系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因为赌博被拘留能探视吗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被行政拘留的,可以探视,但要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是不能探视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


·婚内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进行支付的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
      婚内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进行支付的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


·集资诈骗案辩护词编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每件案件的辩护词的编写都是以法律标准为依据。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集资诈骗案件不下小数,如果需要为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性质的案件编写法律辩词......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怎么执行一、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怎么执行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


·一、一般店面租赁违约金怎样算?
      一、一般店面租赁违约金怎样算?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


·刑事辩护全覆盖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全覆盖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在看守所期间,犯罪嫌疑人自己因为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


·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一种救济手段。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预期违约就是提前违背合同的约定,而实际违约就是在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他们两者是不一样的。但是你知道他们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三个月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
      三个月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转正,可以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


·房屋婚前装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经济价值最大的物品,因此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很重要,许多夫妻也会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争执。在结婚时有的人......


·在我国本人签了续约单是否为之前劳动合同的延续?
      在我国本人签了续约单是否为之前劳动合同的延续?“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是对原合同延续效力的确认行为,与公司签订则视为续签了劳动合同或延续了原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