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拿到工伤鉴定后怎么办?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劳动者在看到工伤鉴定的结果后表示没有什么不同意见的就可以直接根据结果显示的伤情向单位索要相应的合理赔偿,但是对结果表示不满意就将结论书作为申请再次鉴定的材料交给上一级的鉴定机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农村的土地,农户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肯定是需要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现如今您经过集体土地流转政策以后,其实已经逐步的把对土地的投资热度转移......
·新劳动合同法解聘赔偿有哪些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解聘赔偿有哪些规定?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法治建设也不断地在完善和整改中。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和犯罪行为,当我们通过法......
·男女之间婚姻是事实行为吗?
男女之间婚姻是事实行为吗?是事实行为,婚姻行为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不过必须经过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有效。在民法中法律行为分为民事行为和......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
·居委指定监护人的情况有哪些?
我们上学的时候,一旦出现了错误,我们都会被要求叫父母,这说明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是没有担当的,无法为自己负责人。因此我们作为未成年人,需要一个监......
·职务侵占罪刑法多少条?
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当中的一种,虽然这也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但法律中规定这里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
·一、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劳动者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一)解散程序一、了解企业解散背景信息,确定企业具体需......
·残疾赔偿金定残日是受伤日计算赔偿吗?
残疾赔偿金定残日是受伤日计算赔偿?从受伤日计算,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