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酒后寻衅滋事拘留赔偿标准是什么?

有些人酒品不好,喝酒后仗着酒气在酒店闹事,打砸桌椅,和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这种行为是寻衅滋事,酒店方面可以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被带回派出所后,可能面临拘留,如果造成他人受伤的,还得承担赔偿。那么,酒后寻衅滋事拘留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酒后寻衅滋事拘留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是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到7日。寻衅滋事罪属于公安侦查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作为一般的刑事案件,一般是3日,可以延长到7日。
  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1、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2、受害者伤残等级;3、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4、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寻衅滋事罪如何判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综上所述,寻衅滋事是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话,当事人会被刑事拘留3到7天,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经过调查,构成犯罪的,派出所会将其移送给检察院处理。而涉及到民事责任的,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财产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婚姻法中承认事实婚姻吗?
      民法典中承认事实婚姻吗?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


·寻衅滋事至人轻伤二级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为了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一些不构成刑法犯罪的违法行为被治安管理条例收录其中,其中寻衅滋事是我国治安管理过程中发生最多的违法行为,常常致人轻伤......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一、交强险是赔给谁的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


·在我国划痕险要不要修车发票?
      在生活当中相信很多车主都有过自己的车子被别人给划花了的这种经验,其实这也是我们在驾驶车辆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事情。有的时候可能自己不小......


·吸毒后交通肇事逃逸会如何判决?
      吸毒后交通肇事逃逸会如何判决?吸毒后肇事逃逸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毒驾加肇事逃逸,主要看造成的后果。如果涉嫌交......


·2020年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2020年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


·店面转让违约条款违约金有规定吗?
      店面转让违约条款违约金有规定吗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


·开发商不备案怎么投诉
      可以去房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履行的公益性职责。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效力更高?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效力更高?对案件的管辖,我国作出了很多这方面的规定,其中分为了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等等,根据不同的管辖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