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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1)《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分公司登记。公司、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等行为。(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和经营单位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和经营单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企业和经营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等行为。(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2、生产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1)《广告法》规定的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者销售禁止销售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情节严重。(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有两次以上严重违法。(4)《产品质量法》规定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或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或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或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节严重。二、行使吊销营业执照的部门是哪个?正如营业执照的颁发专属于企业登记部门一样,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也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在我国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应由原公司登记机关作出。这即表明,只有原登记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有权对该企业行使吊销营业执照的权力,除此,任何其它部门皆无权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尽管各有关部门有权查处企业非法经营的行为,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违反质量监管企业的查处、公安机关对赌博娱乐企业的查处、以及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查处等,但这些部门皆不可以直接行使吊销营业执照的权力,在他们的建议下,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下发权,最终只能由企业原工商登记机关集中行使。综上所述,工商局对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比较严重的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公司法、广告法及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方面。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要办理注销手续,不能继续生产经营。而作为企业的直接负责人,也不可以在其它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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