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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人们喝酒后开车,遇到交警可能被拦下,接受酒精含量测试,确定是酒后驾车的,交警根据法律法规做出处罚,对当事人罚款并拘留。这种属于行政处罚,交警作为政府机构,有权力对驾驶人处罚,这会体现在处罚决定书中。那么,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一、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受害人去哪里申请行政复议?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但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综上所述,车主拿到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后,有权利表示异议。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主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发起行政复议,可以到交警上级机构,这里注意一个时效,是六十天之内。如果是走行政诉讼的话,过程比较麻烦,当事人还得准备诉讼状及材料,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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