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我国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都?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我国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都有哪些做出了规定和政策,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说,不管是一般员工还是管理层人员最好都要能够清楚的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样也有利于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进步。
  
  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三、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四、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五、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第二十五条(其他)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解除等等内容都有涉及。企业职工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开始生效了,对于劳动合同中的具体内容,企业职工在签订之前一定要先跟所在的单位确定清楚,以防万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如今又到年末,很多人会考虑在春节过后换一家别的公司工作。如果你的合同到期了还好说,但是如果没到期就像辞职,那么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关于......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案件的抗诉期是多久
      一、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案件的抗诉期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行政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辞退员工,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


·一、南宁市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南宁市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南宁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后段的规定,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离婚关于家暴分财产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


·分居后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此时不仅双方会分开生活,彼此的夫妻义务也不会再履行,这样很容易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那夫妻一方分居后债务属于个......


·大家在租赁房屋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怎么签订
      您在租赁房屋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维护权利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签订房屋租赁......


·打架故意伤害两罪并罚怎么处罚
      打架故意伤害两罪并罚怎么处罚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


·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


·申请鉴定工伤流程是什么
      申请鉴定工伤流程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