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监外执行也就是对实际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不将其关押在监狱等场所服刑,而是到监狱外的场所服刑。可想而知,获得监外执行对犯罪分子来讲是多么有利的。不过也需要注意,必须是符合规定情形的才有可能暂予监外执行。那到底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二、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可以对犯罪分子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主要就是上述三种了。应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法院在判决时发现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怀孕等情况,即可以决定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更正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商标更正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如果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商号不变):时间半年左右1、变更前的商标受理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证......


·被电瓶车撞了肇事逃逸怎么办?
      被电瓶车撞了肇事逃逸怎么办?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


·合同诈骗罪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刑事被害人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终审判决后,可以结合自身损失受偿情况,决定是否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


·轻卡车报废年限的能开几年
      小货车报废年限一般是10-15年。机动车使用年限1.微型载货汽车--12年2.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3.半挂牵引车--15年4.出租车(小、微型)--8年5.旅游......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


·在发生一些自然灾害过后,相信对房屋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
      在发生一些自然灾害过后,相信对房屋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地震、洪水,房屋的质量就会产生一定的问题,此时是否还适合居住,就要经过专业的鉴定......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


·私募基金募集禁止推介的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禁止推介的方式有哪些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


·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跨市变更是被允许的吗
      公司注册地址跨市变更是被允许的吗一、公司注册地址跨市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跨区域变更是可以的。要进行税务清算,税务清算正常才能办理变更.首先要在......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