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协议有效吗?
30.nj64.com 德本律师
一、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这种协议有效吗?虽然是协议,也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只要不违反规定,应该是有效合法的,也是对夫妻双方的制约,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如果想反悔也是有期限的,应该在离婚后一年内,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人民法院对于反悔是不予支持的。关于对房屋归子女所有,依附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带有身份关系性质,不能套用单纯的财产赠与。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而订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包括房产)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条款都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关于对房屋归子女所有,依附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带有身份关系性质,不能套用单纯的财产赠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子女的,不适用赠与条款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所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以看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反悔只能在一年内,并且证明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才能反悔,不在限制条件内或者超出时限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不一定登记就必须按照最初的约定进行登记,后文中将对此情况进行说明。二、现将实务中常见的几种情况简要分析。婚前登记为夫妻一方的房产约定给子女,产权方反悔的。本身就是婚前一方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产权方反悔,要求撤销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看出不能因为属个人婚前财产就可以单方破坏协议,因签署离婚协议时,两人仍为夫妻关系,如反悔必须双方同意,方可生效。约定给子女后办理了房屋登记。离婚协议中给子女,并且办理了房屋登记,现在男女双方反悔,要求将房屋登记恢复原状态,从子女名下再次登记回夫妻双方名下。《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可知,一旦登记即发生物权效力,如果没有上属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当时离婚协议书有上述可以撤销的情况,房屋登记部门不能因离婚双方对协议书的重新约定对已经登记给子女的随便进行变更。三、约定给子女后未办理房屋登记。约定后,男女双方都反悔。将房产约定给子女后在未办理登记之前,男女双方都反悔,并对房产权属重新进行了约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为未将子女的产权记载于登记簿,只是产生合同效力,未产生物权效力,离婚协议只对协议中俩人产生限制作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发生效力,如果需要进行房屋登记,按照新协议办理即可,也就是前文中说的,即使法院不予支持了,但登记部门不需要进行把关,按照申请人意思登记即可。约定后,男女一方反悔。一方反悔要求将约定给子女的房产重新约定,另一方不同意,综合《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进行变更。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了,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双方约定后,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反悔了,夫妻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对于双方达成的新协议,按照房屋产权登记办法办理就可以了。约定后,单方不得进行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
·现代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保护环境,但
现代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着破坏环境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行为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那......
·盘锦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标准
五险一金是人们非常关注的切身利益之一,身在盘锦的朋友可能对盘锦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缴费标准知道的并不详细,五险一金缴纳额的算法也比较简单,依据......
·离婚是否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在法律中,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所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父母对子女也有抚养义务,同时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不会随着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改变而改变,但......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监视居住跟刑事拘留两者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
·一、欠款人如果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欠款人如果转移财产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复印机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复印机租赁协议该怎么写?随着办公越来越现代化,复印机打印机成为了我们办公必备的工具之一,那么复印机租赁协议应该怎么拟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介绍......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拆迁补偿在我国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置换房屋产权的方式,另一种是直接用经济进行补偿。目前由......
·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找有关
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找有关部门提出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按照规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而往往经过调......
·什么算人身威胁
对方的某个行为有可能给你的身体造成伤害。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
·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养婴儿
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养婴儿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养婴儿对于那种找不到父母或者父母双亡的婴儿,法律允许满足条件的人来收养他们,这样既能减轻社会的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