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现在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可能是所有法院处理的案件中所

现在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可能是所有法院处理的案件中所占比例比较大的,对于一些离婚财产纠纷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所以就没有做预防工作,从而导致了离婚时因财产而发生的各种各样纠纷,下面就是我其中一种:婚前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具有法律效力吗?
  
  1、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若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特别是对于房产来说,虽然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真正权利人可以有权追回。此时,合同虽然有效,但买受人只能请求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若受让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物权登记,可以善意取得物权,从而使物权发生变动。
  
  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两人在关系存续期间,对于钱不是说要天天都分得很清,什么都要注意,只是一些关键的地方还是要注意的,否则之后产生的纠纷,不仅会损害一方的利益,有时还可能损害双方的利益,比如:一方对外借款时的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提供涉黄场所处罚
      属于容留他人卖淫。容留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公司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公司债务离婚后谁承担?首先,如果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独立的“人”,那么债务就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股东滥用公司......


·继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继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屋权属认定。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屋权属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盗伐林木罪的林木都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的林木都有哪些林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他项权证强制过户可以吗?
      房屋的他项权一般是指房屋的抵押权利,在房屋的的他项权证没有被注销时,未经抵押人的同意,房屋无法买卖。那么在房屋有他项权证强制过户可以么?这个......


·安徽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安徽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安徽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安徽省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上,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


·一、要如何避免二手房违约?
      一、要如何避免二手房违约?1、查实是否有其他产权人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


·一、被开除了能赔多少钱?
      一、被开除了能赔多少钱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