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最高检信用卡诈骗解释有何内容?

对于信用卡诈骗的案例在近些年来一直都有所出现,因为信用卡对于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是非常的常见了,所以说信用卡诈骗的案例也是有的。我们国家对于信用卡诈骗也就是恶意透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那最高检信用卡诈骗解释都有什么内容?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如下:
  
  一、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金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三、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
  
  法发【1996】32号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十一、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十二、本解释中使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十三、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
  
  十四、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最高检信用卡诈骗解释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最高检察院是有着相关的解释的,对于信用卡诈骗通常在5000以及以上的情况下就可以称之为信用卡诈骗了,对于不同的数额还有不同的社会影响都会对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处罚有着相应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诉讼证据时间
      行政诉讼证据时间在行政诉讼中,我们有一项很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证据的提供,即提供证明案件的一些事实材料。那么,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减刑应当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为了加强减刑的规范化、程序化,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减刑中的随意性和腐败现象,刑法第79条专门对减刑程序作了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素材应如何收集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


·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辞退
      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辞退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


·夫妻复婚之后房子归谁?
      夫妻复婚之后房子归谁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或判决)明确房子属于哪一方,房子就是哪一方的。也就是说离婚分割房子之后,房子就会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继承父母遗产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因工作导致轻微骨裂属于几级工伤?
      因工作导致轻微骨裂属于几级工伤?轻微骨裂的伤残级别做过伤残鉴定才知道,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


·亲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


·无社保有工作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


·打架斗殴调解书反悔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吗?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时往往会通过公安机关进行调解,但经常会有当事人在调解后又反悔的情况。那么,打架斗殴调解书反悔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