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走二次鉴定吗?
如果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走二次鉴定吗?
司法鉴定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如果鉴定结论错误必然会导致案件结果错误,因此,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具体程序是:
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②写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为:
题名为《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当事人的信息,说明因何事不服某鉴定机构的某项鉴定依法重新鉴定。结尾是:此致,某某法院。申请人:某某某,(签名、盖章)年月日。
③ 将写好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
④ 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对于案件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鉴定有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司法审判的公正。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司法鉴定出现有不正规的操作,那么是可以再次进行司法鉴定的。重新鉴定时必须要按照规程来做才能正确的重新鉴定。所以如果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走二次鉴定吗?其实是分情况的,我们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才能维护法治社会的良好运行。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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