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拒绝高空坠物减少高空坠物?
随着目前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常见。高层建筑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一些安全隐患。比如高空坠物的问题,是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减少高空坠物问题是比较亟待解决的问题,拒绝高空坠物应该从我们日常生活中做起。
如何拒绝高空坠物减少高空坠物?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害。
4、住在高层的市民要改掉随手乱扔果核果皮、烟头等杂物的习惯,您一起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然而,面对高空坠物这种侵权行为,在很多时候,并不好明确责任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避免物品不慎掉落的情况。其次应该定期对外围悬挂物进行检查,比如高处的广告牌、悬挂在外边的空调外机等。如果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对受伤者进行相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如何处理个人恶意拖欠工资的问题?
在现在的社会雇佣环境中,个人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屡见不鲜,给安定的社会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部分人拖欠工资的行为是由于经营不善,但是也有部分人拖......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
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下如果涉嫌构成了重婚罪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那么您知道非法同居重婚罪判几年吗?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又会......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支付,或者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决定。这期间支付抚养费的金额与正常的情......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父母再婚只是涉及父母新的婚姻关系的成立,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无影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
·在我国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成长环境,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有着各种各样的保护法规。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另一方......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可以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途径进行,但具体说到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上面,可能大多数的人就搞不清楚......
·如何利用审查批捕强化侦查监督刚性的规定?
一、如何利用审查批捕强化侦查监督刚性的规定?可以利用审查批捕强化侦查监督刚性规则来监督此司法职员的行为,当代社会,侦查监督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一、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不是同等的,因为亲生子女是父母亲遗产的第一顺......
·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确定合作期限,在期限来临之际,若需要继续合作的,需要进行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
·他项权证交了多久放款?
房地产是很多求职者都会选择的行业,因为这个行业和汽车行业是行业内工资待遇比较不错的单位,尤其是销售员的工资。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也会跟房地产有......
·一、公司被收购要求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公司被收购要求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不合法,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