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
  
  1,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再到法院提起诉讼。
  
  2,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
  
  3,起诉状中应当包括:
  
  (1)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被告为法人的,应当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事实与理由,着重写明事情发展经过。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
  
  (4)证据及清单,针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提交相关的证据。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类问题属于劳动纠纷问题,对于我们劳动这个人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说明办理。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书写,上诉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费用是多少?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费用是多少?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


·一房二卖合同有效吗,一房二卖合同是否有效
      虽说一房二卖中,卖方肯定是要对其中一方违约了,但在都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时,此时也是需要先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否则也无法轻易认定卖方就构......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一、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


·卖假药80万判几年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卖假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中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来量刑。根据《刑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一条......


·机动车车损险保额是固定的吗
      机动车车损险保额是固定的吗?车损险的保额不是固定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时债务偿还的处理方法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即保证人),又有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时,应合理掌握两类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房产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委托人(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受托人(乙方):......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工伤赔偿金是因为一方身体受到伤害从而获得的补偿,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的规定,......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


·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后而选择了肇事逃逸,不仅是对自己对受害者的不负责任,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肇事者事前交了强险,在他出......


·债务追讨怎么起诉,如何追讨债务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
      债务追讨怎么起诉,如何追讨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