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不可能无期限的追诉下去,这样是不利于节省司法成本的。因此相关法律中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期作出了规定,那么对于医疗事故罪来讲,规定的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上的追诉时效,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法定的特别情况外,不得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医疗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故其追诉时效的期限应为5年。刑法第89条的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医疗事故罪属于结果犯,以实际结果的发生为犯罪的必要要件,所以其犯罪成立之日,应理解为犯罪结果发生之日。不能以医院最终确诊的时间作为结果发生之日,以此计算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点,原因明确之日同结果发生之日毕竟不是一个概念,此时仍应以事后查明的危害结果实际之日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第137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身体健康的原因是医院的侵权行为。”刑法第88条还规定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在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2款又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以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防止犯罪人钻时效制度的空子,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比较多,而针对不同的罪名,在不同的量刑幅度下,那么具体的追诉期也是不同的。就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来讲,此时需要先确定实际的量刑幅度,而医疗事故罪的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很显然对其的追诉时效为5年。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再审要不要交诉讼费
      申请再审要不要交诉讼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


·工伤待遇下发时间一般为多久
      工伤待遇下发时间一般为多久这个要看伤情恢复及伤情伤害的具体情况以及办理手续的进度决定,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


·一、职员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职员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期间不可以随时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


·已服刑犯新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已服刑犯新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社保补缴会计凭证的概念是什么?
      社保补缴会计凭证的概念是什么?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吗?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怎么处理?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怎么处理?1、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27条的规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


·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不应该,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一、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


·上海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内容有哪些
      上海是一个二手房交易市场比较大的一个城市,每年数以万计的二手房在此进行交易,但买卖双方也最容易在此过程出现一些法律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


·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应如何审查?
      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应如何审查?一、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应如何审查?审理这类案件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主张不假思索予以接受。对这类民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