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根据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以及嫌疑人当事人的自身因素,法院会对诉讼案件当中的行为要求做出不同的判决结果。在特殊的案件情况下,还会判决以缓刑的标准。那么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的内容就针对该问题作出了解释。
  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不用关押执行,放在社会上对其进行监督。如果没有大的问题,所判的刑将不再执行。如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意思就是说让其在社会上三年,如果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两年的有期徒刑将不再执行。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关于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什么意思该问题来说主要与缓刑的规定制度相关。一般来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指的是用两年时间作为考验,在该期间当事人遵守法律规定,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之后,10个月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确实诈骗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还有一种诈骗行为是诉讼欺诈。实际上诉讼欺诈,他就是采取一种虚拟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方面的诉讼......


·一、驾驶人员罚款醉驾是多少钱?
      一、驾驶人员罚款醉驾是多少钱?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一般罚款1000元—2000元,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对于缺乏应对交通事故基本知识的人来说,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恐怕会手足无措。......


·怎样的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
      怎样的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一、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是向人......


·拆迁征地时农民享有的权利你知道吗?
      拆迁征地时农民享有的权利你知道吗?一、预征知情权根据《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结构上,往往会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有了这套管理制度,员工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工资待遇,以及以后未......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


·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一、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房买卖的条件:1......


·网络侵犯肖像权的处罚是什么
      网络侵犯肖像权的处罚是什么这种属于网络侵权,只要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有侵权行为存在,那么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
      父母如果离婚,对孩子感情上的伤害肯定是难以弥补的。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本来就是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照顾和呵护的。但是很明显离婚以后,父母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