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
  
  具体规则如下:
  
  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3、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5、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6、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7、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8、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10、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如何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
  
  法律还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遗嘱人申请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到原公证处办理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应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 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的公证书放原公证卷内1份。
  
  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事实上,遗嘱的方式除了公证遗嘱以外,还有好几种,而且不管是哪种方式,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它就能生效,继承人们就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去继承。在实践中,如果您不愿意去公证遗嘱,那么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找出最适合您的遗嘱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建材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货款吗?
      建材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货款吗?如果双方签订的地板购销合同对该质量问题有约定的,依照双方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你有权拒绝支付货款。若装修人......


·工厂倒闭赔偿的顺序和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赔偿的顺序和标准是什么?一、工厂倒闭赔偿顺序1、工厂倒闭即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湖南省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
      湖南省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当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每个人每天都需要接收来自外界的大量信息,信息的及时传递有利......


·商标法侵权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商标法侵权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


·一、离婚诉讼律师北京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诉讼律师北京的收费标准是多少?1、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


·什么是遗产税?
      什么是遗产税?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因此并没有遗产税的规定。根据征收遗产税的国家相关立法可知:遗产税......


·单位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类型的犯罪也在渐渐兴起,较为常见的就是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我们想要投资获利的心理,来骗取我们......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现实工作中,不少人都接触过劳动合同,但还有不少人不太了解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签订劳动合同能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即使是对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保险合同,在订立生效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但对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