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的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租赁合同原件(收原件) 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 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 、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注:提供的租赁合同需收原件) 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 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
(三)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 要求:
1、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
(四)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要求: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 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 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收原件) 要求: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
备注:
(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
(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不予办理。群租不予办理。
(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租赁期限,租金) ?
(6)延续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间最好在合同结束之前一星期) ?
(7)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身份证,到街道办理注销,否则后继房客无法办理登记。
(8)有委托书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证复印件。?
(9)成年人户口簿不属于身份证明,将不再受理。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综上可知,房屋租赁备案合同首先需要确认是否符合备案的受理条件,其次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明、备案申请书等,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登记,具体的操作各地不同,可咨询当地房管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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