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补偿。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征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用农用地的,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
  
  (二)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征用荒山、荒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
  
  (一)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二)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三)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
  
  (四)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投资2倍补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综上所述,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如果征用的是荒山荒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被征用土地上青苗补偿按照当季产值补偿,鱼苗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对于2年的按照鱼苗费用3-4倍补偿,树林主干大于20厘米,按照实际价值10-20%补偿,主干低于20厘米,按照价值的60-80%补偿。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律师代为上诉是可以的吗?
      律师代为上诉是可以的吗?一、律师代为上诉是可以的吗?律师代为上诉是可以的,刑诉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一、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需要多少时间1.普通程序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


·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是什么、有哪些
      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是什么、有哪些规定?一、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的意义和依据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


·工程二次分包合法吗
      不合法。工程分包只能分一次。并且下级分包商不得继续往下分包。而且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同时。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


·第三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三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法律中关于第三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规定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无鼓励请求权第三人是......


·醉驾抽血放回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驾抽血放回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从法律上来讲,进入司法程序的标志是刑事立案,从立案之日起,行为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转让可以吗?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可以协商解决,不会引发纠纷。而由于房屋的金额较大,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都不愿意妥协,......


·民间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
      民间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民间借条有效期正常情况下是三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


·名义上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名义上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和,那么走法定继承的程序。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过继子女(收养子女)和婚生子一样,是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