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吗?

高空抛物砸伤人砸坏汽车的事例数见不鲜,这不仅是道德的缺失和素质的低下,也体现了房屋维护不到位,装修质量太差问题。如果不用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那些道德素质低下的人将肆无忌惮,高空抛物的恶行得不到制止,也会有更多人收到伤害。那么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吗?
  一、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三、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对于“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吗?”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可以的。我们在难以确定侵权人时,排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人外,一切伤害由可能加害人来赔偿,当然自身的责任也不能避免。在这样的处理手段下,受害人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也警以提升公民自身素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
      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合同的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好在合同当中进行填写的。当一方当事人违约,就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额。在工程合同当中......


·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一、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


·关于高空坠物有关法律规定责任应该怎么界定?
      我们都知道,高空坠物是一个危险的行为,并且由于高空坠物导致的人员伤亡是越来越多,那么高空坠物有关法律规定责任应该怎么界定?根据有关的说法,高......


·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间。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


·法律规定事实婚姻怎样认定?
      俗语有云:“虽无夫妻之名,却有夫妻之实。”事实婚姻有夫妻之名,也有夫妻之实,只是欠缺了法定要件。事实婚姻虽非社会主流,但现实中却也存在。正因......


·批准逮捕后需要取材料吗?
      一、批准逮捕后需要取材料吗?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什么材料私人股权投资是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


·怎么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怎么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的话,那么......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类的案件的有效诉讼时限是一年,目前对于一年时限的计算方式在很多实际案件中仍然存在争议。从最高院颁......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