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

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
  
  日常交易中,依法成立的合同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这就是合同的约束力。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对协商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后来也可能签订补充协议。那么,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国效力的表现。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合同如果成立后生效,则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所以如果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也就是说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和现有的法律规定,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并无法律约束力,没有为守约方或受害方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保护,有待民法典的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三、合同效力和协议效力
  1、合同和协议仅是两种不同的名称而已,只要是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就生效了,他们本身没有区别。就你的具体事项而言,就同一事项后签署的合同生效的同时原来的协议就失效了,但是不排除原协议约定在后面的合同签署存在重大瑕疵或没有约定明确部分事项时还是可以生效或部分生效!2、如果后面的协议是一个补充协议,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效力于合同是相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两者没有本质区别;补充合同更加的是对主合同的完善和细化,而非变更主合同内容,当然补充合同是可以做为变更主合同的手段。综上所述,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我们当事人在进行商事交往时候,对交易的内容协商一致并签订了合同,有时可能会先签订一个框架性的合同,在随后的交易中签订补充性的协议。我们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可以签订其他协议,与之前的合同效力是一致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如何进行?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肺炎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肺炎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人社部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疫情原因辞退员工,如果违法该规定的则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离婚放弃小孩抚养权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当子女未成年父母是具有养育子女的义务的,就像九年义务教育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在父母离婚上抚养权一般是双方争夺的焦点问题,子女虽然只能跟随......


·错误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错误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一、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


·女员工怀孕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观念的改变,人们的思想发生明显变化。现今社会男女平等、尊重个人,但是相对而言女性仍然是弱势群体。在一些公司招新时女性劳......


·企业控股合并需要整合吗?
      企业控股合并需要整合吗?企业战略整合是指主并企业在综合分析目标企业情况后,将目标企业纳入其战略之内,使目标企业的所有资源服从主并购企业的总体战......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争议认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争议认定是怎样的?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


·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
      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我国法律中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1、按实际情况,警方办案收费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保障人民......


·哪种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
      哪种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一、哪种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工伤赔偿金是因为一方身体受到伤害从而获得的补偿,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