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律上对于醉酒驾驶辩护词有怎样的规定


  醉酒驾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对于醉酒驾驶,国家也相应地出台了有关的交通规定,并且将严重的醉驾事件与刑法相连,以起到严厉的威慑打击效果。对于每年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都占据着交通事故的很大比例,很多家庭因此支离破碎。那么对于醉酒驾驶辩护词,法律有着怎么样的规定呢。
  
  醉酒驾驶辩护词范例
  
  尊敬的审判长:
  
  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朱##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开庭前,我阅读了相关案卷,约见了被告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和采纳。
  
  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危险驾驭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已经涉嫌构成危险驾驭国罪,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危险驾驭罪无异议,但认为在量刑上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由如下:
  
  一、本案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
  
  本案案发的时间是在2011年5月17日20时左右,而被告人饮酒时间是在同日中午12时左右,其间已上了半天班并已相隔8小时左右,被告人误认为此时酒性质已过,已不属于酒后驾车。因此,被告人的酒后驾车行为,与普通的明知醉酒而驾车,追求刺激、放任危害社会的行为是有区别的,是由于自己的认识错误,最终导致了这起案件的发生,被告人在事后也感到极为懊悔并深感自责。
  
  二、本案犯罪情节、后果相对不严重,犯罪行为了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的潜在威胁相对较小。这从下面五个方面进行说明:
  
  1、案发时间是在5月17日晚上8点左右,此时非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时期,也不是白天。
  
  2、被告人见到交警设岗检查车辆时,能够主动停止驾驭机动车,配合民警检查。
  
  3、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给社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人身危险性较小。本案被告人属于单纯的醉驾行为,有别于已经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驾行为。
  
  4、被告人驾驭的车辆系二轮摩托车,其对社会的危害性、破坏性相对于轿车或其他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要小的多。
  
  5、被告人持有有效的驾驭证照,车辆牌照齐全。
  
  三、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被告人自己查处时起一直至本次庭审时止,均能如实供术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干部侦查活动,主动交待案发的整个过程,毫无半点隐瞒、推脱或狡辩,使刑事诉讼进程得以顺利、高效进行。被告人事后也能够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做儿子、做丈夫、做父亲、做员工的责任,特别是给家人带来无限的痛苦、思念和牵挂。被告人的此种情形符合《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及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第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系偶犯、初犯,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
  
  本案案发前,被告人没有受到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在单位工作多年,不怕吃苦,积极肯干,多次得到领导的表扬。
  
  尊敬的审判长,在发言的最后,我代表被告人真诚地请求你们,根据事实,根据法律,根据后果,对本案的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 致
  
  某某地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
  
  某年某月某日
  
  写辩护词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关于态度问题。
  
  辩护人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帮助审判机关弄清案情,从而作出公正判决,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二、关于辩护的内容。
  
  这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案情,突出主要观点,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观点被冲淡。有的应从认定事实上进行辩护,有的应从适用法律上进行辩护,有的则应在适用刑罚方面,有所侧重,或者还应该从别的方面进行辩护。不管从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观点。辩护词写得好坏,不在于篇幅长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观点,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关于辩护词的格式。
  
  辩护词分序言、理由、结论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说明开庭前进行活动情况和对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针对起诉的控告,从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条件来辩护。结论部分,要提出结论性意见,以便使法庭成员明了辩护词的基本观点。
  可以从上文的资料中了解到,对于醉酒驾驶辩护词,需要根据醉酒驾驶造成的实际后果,作出有效的,并且诚恳的道歉,根据相应的法律条例为自己做出有效的辩解,以求得到法院的从轻处置。上述还有关于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您也可以了解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一、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


·伴随着中国房价的疯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先下手为强,而
      伴随着中国房价的疯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先下手为强,而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了解的,但由于种种法律知识的匮乏,也很容易......


·逢年过节,朋友聚会,在一起很开心,总避免不了喝酒,喝点酒在当
      逢年过节,朋友聚会,在一起很开心,总避免不了喝酒,喝点酒在当时是很开心,但是开车回家就有不可避免的麻烦。现在在网上流传着一种不醉驾白酒,说是......


·能否在异地购买保险2023
      能否在异地购买保险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注意事项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行为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的虚拟环境,利用网民的网络防范意识较弱和网民的猎奇心理。对网民进行一种诈骗手段......


·公务员停薪留职新政策是什么
      一、公务员停薪留职新政策是什么?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


·公司法人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的法人一般都是由公司领导层的人担当,在公司运营期间可能因为某些需要或者因为公司发生了某种变故而需要将公司法人的资格进行过户变更,但是法人......


·无证驾驶车被扣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开发商应返还订金的情形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订金有时会被充作购房款,但当一些情况出现时,开发商是需要返还订金的。那么,一般来讲开发商应该返还订金的情形有哪些呢?对于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