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一、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11%-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1.5%。
二、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相关规定: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乘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的相关内容,通过前面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有所了解,在房屋租赁时出租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的税率改为11%,但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的征收率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为了减少因建筑质量而产生的事故,国家每年都会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进行法律规定的完善,不仅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良......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
·抵押权人查封房产多长时间?
抵押权人查封房产多长时间?一、抵押权人查封房产多长时间抵押权人是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抵押权人一般不需要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如果申请查封的,......
·一、签了合同店面房东违约的怎么办?
一、签了合同店面房东违约的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
·合同债权有哪些
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合同债权作为财产权利,他主要有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处分权能。合同债权是要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
·后勤加班没工资是合法的吗?
后勤加班没工资是合法的吗?一、后勤加班没工资是合法的吗?肯定是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用的,如果......
·一、一般怎么认定交通事故逃逸?
一、一般怎么认定交通事故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有些出借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
·刑事判决书的有效上诉期是多少
一、刑事判决书的有效上诉期是多少上诉期是,签收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内。缓刑不能当庭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