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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中先动手与还手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少纠纷中,出现双方产生对峙和人身攻击的行为,甚至会造成受害者死亡,法律上对其有着完整的规定和解释,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是如何界定的呢?在打架中先动手与还手,哪个更严重,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在法律是怎么订罪呢?请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打架中先动手与还手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打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致被打者轻伤以上,会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致被打者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被打者被打后还手,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要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以上所说的情况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如果双方是互相斗殴,一般情况下不存正当防卫的问题。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防卫过当要求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但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双方互殴不能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双方互殴已经结束,一方又对另一方实施伤害行为,这时对方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这种情况下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会很苛刻,一般情况下是难以认定的。《刑法》第十九条【聋哑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无过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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