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实际上我们在租房的时候最好根本就不要选择那些没有

实际上我们在租房的时候最好根本就不要选择那些没有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地下租赁黑市,特别是自己刚开始参加工作第一次租房的时候要知道,很多东西不能够单纯的从表面上去看待的,对于房东和租客来说不能够单纯的根据第一印象就忽略了出租合同。那么,生活中房屋出租怎样写合同?
  
  房屋出租怎样写合同?
  
  租赁人资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地址:
  
  现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每月租金纯收 。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乙方一次性先交 月度租金纯收 元,以后按每月度 交租。如超期 天不交租金,屋主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得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2、乙方要先交按金 元,每月的水费 元/顿,电费 元/度,清洁费 元,天线费 元,梯灯费 元,物业管理费 元等费用由乙方负责负担。租房按金在租赁期满并付清租赁期内的所发生的费用后,即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3、该房屋只租给乙方用于居住(办公)之用,不得用作违法场地,如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租或者转让(转租)他人,如有违约,要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高空砸物有伤害他人由乙方负责,甲方和中介不负任何责任。
  
  5、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要赔偿壹个月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6、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注意搞好防火安全,卫生清洁,爱护房屋的所有建筑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经甲、乙方检查,屋内一切设施完好无缺。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要注意用电,用煤气,用水,安全事项。由于本单位是顶楼,闲时请勿上楼玩耍嬉戏。注意高空安全!如由于承租人疏忽引起的一切后果,有承租人负责,房东只负责出租房子让其居住。
  
  8、要求做个文明租客,邻里和睦相处。
  
  9、以上合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向人民法院起诉与中介无关。
  
  10、屋内物品清单
  
  屋主(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电话: 电话:
  
  平台特地给您整理了一份特别简单清晰的房屋出租的标准合同,而且国家也早就规定了现在的房屋出租合同当中一些必不可少的条款,特别是房子在承租和返回时候的状态,以及租赁期间的租金随便乱涨的这些极易引发矛盾的因素,一定要通过合同予以避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


·遗弃罪法院会判多少年?
      在一个法制健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明显是不被允许的。在我国公民的遗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作为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随意抛弃或......


·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
      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1)合同当事人具有......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反悔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反悔?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就不能反悔了,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同样,它的解除也......


·代通知金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否包含?
      代通知金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否包含?代通知金的赔偿数额是平时的工资而不会将年终奖包括在范围内。“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


·对于检察院几天内要批捕当事人?
      一、对于检察院几天内要批捕当事人?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做出批捕决定。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继承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通常为行业......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随着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市场有风险,如果所投资或者合作的公司经营......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颁布,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条例规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