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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被侵犯了怎么办

姓名权被侵犯了怎么办从每个公民的姓名中延伸出了关于姓名方面的权利,也就是姓名权,这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身权利。当然,肯定是不容他人随意侵犯的,那要是公民发现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姓名权被侵害了该怎么做?
  如发现姓名权被侵害,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
  二、姓名权被侵害包括哪些情形?
  姓名权被侵害主要包括三种侵害行为: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三、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享有哪些权利?
  (一)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二)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
  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
  注意: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而且,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
  (三)命名权
  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若公民发现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了,此时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当然,有时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较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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