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如果,我们在签订了劳动协议但是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职,是否可以。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或者在劳动协议中有其他赔偿约定条款,可能涉及到赔偿等问题。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或者在劳动协议中有其他赔偿约定条款,可能涉及到赔偿等问题。一,劳动协议解除的情况1、单位一年一签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三年一签很正常,一是可以约定的试用期长,二是连续两次固定期限,第三年如果想和你续约,就变成无固定期限,那样如果觉得你不合适的时候就面临大额经济补偿。2、你可以提出离职申请,从你提出的那天算起,30天后,无论单位是否同意给你办离职,你都可以走人,你已经尽了告之的义务。3、如果公司对你出资培训过,而且签过离职培训费你要赔偿的协议,这部分费用公司是可以提出的并得到法律支持,其它的就没有了。4、虽然以后的选择会很多,但踏实的做好一份工作,并且能从中学习和成长,才是你以后选择更好的基石,我觉得以签三年合同为由来提出离职,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公司招聘中首要考虑的就是员工的稳定性。不过你们人力资源部在工作中也有疏漏,应该在复试的时候明确告之劳动合同的期限,当时你犹豫的话肯定不会录用你,这样也减少了公司的招聘和人才培养成本二,劳动协议解除的赔偿问题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但是有些情况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和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法是保障弱势群体劳动者更多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更加多一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因为家里有事或者跳槽的过程中,签订的劳动协议的解除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可以急辞职,但是如果涉及到赔偿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质押能抵债吗
      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权质押解除后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


·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名誉权被侵犯,赔偿标准是什么?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


·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按照《刑......


·一、社会抚养费的统计标准是多少?
      一、社会抚养费的统计标准是多少?(一)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


·根据个人医保缴费政策,医保该如何补缴?
      为了减轻公民在受伤时的经济负担,我国近年来新出台了医疗保险政策,只要公民按照规定每年缴纳了保险,治疗缴费时可以享受优惠价。但一些经济落后的地......


·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土地使用证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些土地是无法进行一些正规的生产外租的,而......


·一、交通事故伤残胸骨柄骨折为几级?
      一、交通事故伤残胸骨柄骨折为几级?一般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为:(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一、什么是高利贷?校园高利贷也是民间高利贷的一种表现形式。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行使抵押权有什么注意的
      行使抵押权有什么注意的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


·结婚多少年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


·个人承包工伤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