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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综上所述,虽然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审判前的处理方式,刑事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简单来说,刑事拘留针对的是没有逮捕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而羁押则不同,是针对已经,或者决定给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刑事拘留,到了羁押阶段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基本已经被坐实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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