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郑州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郑州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产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
  
  
  二、郑州安置房和商品房哪个比较好?
  
  
  1、动迁安置房它的价格通常比同小区内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但是动迁安置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样为开发商带来利润,新建动迁安置房也不上市销售,所以为了提高容积率,有些动迁房甚至设计成2梯6户或7户,而商品房则一般是1梯2户或2梯4户。因此动迁安置房的建筑设计就不会多考究,整个建筑的窗户可能不在一个平面,形成不规则的拐角或凹凸。
  
  
  2、户型设计也受到局限,有些户型的房间虽然号称全朝南,但实际上光照会被其他不规则或延伸出去的墙面遮挡。有些小区的动迁房的物业管理费比商品房低,相应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也会有较大差别。已经具有一定购房实力的改善型、置换型的买房人对这些细节都会比较在意,不会单纯为了价格便宜牺牲居住品质。
  
  
  3、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产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郑州五龙口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因为安置房是国家对受到城市建设影响的居民做出的补贴,所以与商品房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您有要购买安置房的需求,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避免损失到自己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
      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协议编号: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


·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2023
      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2023一、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


·一、职员离职手续可以代办吗?
      一、职员离职手续可以代办吗?员工在办理辞职的时候,要办理好相关辞职手续才可以的。职员离职手续可以代办。二、辞职的流程:1、写辞职信这是......


·外观专利10年后可以续期吗
      专利10年后可以续期。《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


·未成年能买房子吗?
      未成年能买房子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人......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一、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


·一、扬州醉驾会受到处罚吗?
      一、扬州醉驾会受到处罚吗?会受到处罚的;(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


·没有环评的养殖场,因禁养区拆迁能拿到哪些补偿?
      一、没有环评的养殖场,因禁养区拆迁能拿到哪些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没有通过环境评估的养殖场如果是违反兴建的,因禁养......


·欠网贷公司钱不还可以起诉么?
      欠网贷公司钱不还可以起诉么?一、欠网贷公司钱不还可以起诉么?1、欠贷款公司钱会不会被起诉,取决于贷款公司。切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