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信息公开申请权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对于信息公开,我们可能会知道其中的一些意义以及含义,但是并不了解关于申请权的相关内容,那么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信息公开申请权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根据相关的规定,为提高政府的工作应该实施信息公开申请权。详细的往下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怎么理解“信息公开申请权”的原则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一个申请要求公开分属多个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有的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别和项目繁多,受理机关既不能如需提供,又难以一一指明哪条信息不存在,哪条信息属于哪个行政机关公开,影响了办理时效。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根据此规定,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规定分事申请,是针对信息类别和项目繁多或者由多个部门保存、制作的政府信息,为方便工作及办理时效,而不能作为政府机关刁难老百姓、推诿、官僚的利器。整体来讲,我国的司法环境有待改善及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及执行力度不够,造成不公正、不公平的事情众多,拥有14亿人口大国,如果不能完善法治,那么再辉煌的物质成就也会毁于一旦。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也只能为法治的推进付出力所能及的努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概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行为。从行政机关的角度看,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存在互补和转换的关系。两种公开方式在制度设计的功能上不同:主动公开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普遍的信息需求,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公众“点对面”的服务。依申请公开信息是为了满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个人信息需求,是行政机关对特殊需求人群的“点对点”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对社会主体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据相关统计,行政机关目前掌握着80%的信息,包括行政管理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信息、宏观决策信息、社会环境信息等等。这些信息对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更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生产、生活、科学研究和做出各项决策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因此,一方面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其掌握的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在对于本篇文章的详细理解之后,我们就能够清晰的知道,关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其实这也是在说明我们国家对于政府部门工作的一种监督态度,同时也能够提醒我呢信息公开申请权能够更好的理解,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什么情况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有什么情况交强险不负责赔偿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


·行贿罪情节严重的会如何判刑?
      一、行贿罪情节严重的会如何判刑?按照现行的《刑法》规定,如果造成“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


·试用期的时间有多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因此试用期的时间肯定是不能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但具体来说,到底试用期的时间有多长呢?法律......


·没有后代的怎么立遗嘱?
      没有后代的怎么立遗嘱?没有后代也可以照常立遗嘱,立遗嘱的人可以在遗嘱中写明要将遗嘱交给特定的非后代的公民,而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非直系亲......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一、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


·对被羁押的人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理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就解除的责任由谁承担?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就解除的责任由谁承担?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就解除的责任一般由违约的一方来承担,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1、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


·肇事逃逸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肇事逃逸工伤保险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吗?
      一、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吗?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只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有可能。取保候审和被检察院逮捕不是判处缓刑的决定性因素,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