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当我们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约定其他事宜时,都会约定一个付款时间以及方式,当付款时间已经到期而还没有支付款项的时候,就需要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进行支付。国家在逾期付款违约金方面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今天,我们将给您分析一下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一、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二、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当中的问题
  结合两个司法解释,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问题的规定,始终有效的部分是: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即本文归纳的第一个司法解释中的前三个要点。
  不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不再固定,而是改为以合同载明的利率为基础按比例浮动的办法,不同的银行甚至同一银行同一时间向同一客户发放的两笔贷款,逾期利率均可能不同。《通知》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问题”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于金融企业信贷活动或者民间借贷活动,因为作为计算基础的合同利率存在,上述司法解释“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仍然能够继续适用。但如果当事人的纠纷不涉借贷问题,合同中通常不会有利率约定,则当事人之间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无法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你方法,但是通常在我们实际生活当中遇到时候,也会遇到大大小小的特殊情况,因此我们必须融会贯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息公开条例若干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信息公开条例若干规定都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


·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上市发售股票,当然也是可以发行债券的。但发售股票与发行债券的要求不同,需要符合的条件不......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顾名思义,就是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侵犯公私财产权,并且数额较大的。刑法对非法集资罪做了规定,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怎......


·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大城市里面打拼,可以说大部分的
      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大城市里面打拼,可以说大部分的年轻人刚开始在大城市里面是买不起房子的,这就需要去租房子住,当然有些人在经过多年......


·根据规定什么是无力抚养?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抚养费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没有孩子直接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是所有人都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离婚后房屋增值税怎么分配?
      离婚后房屋增值税怎么分配?《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黄先生的个人财产。但婚姻案......


·土地使用权超过年限的房子会怎么样
      土地使用权超过年限的房子会怎么样?土地使用权超过年限的房子还是自己的,不会被收回。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怎么规定?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怎么规定?占有改定的风险主要是会由于双重占有而造成民事纠纷的发生,具体包括的风险如下:(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支付......


·法院受理破产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法院受理破产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一、法院受理破产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法院受理破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