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在合同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通俗的解释就是债权人是出借人,债务人是借款人,他们之间是金钱往来的关系。但是如果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解决的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解决?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物。《合同法》规定的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担保法》规定的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是指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区别
  1、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2、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比如;比如甲欠乙钱,乙是债权人甲是债务人
  三、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解决的问题介绍中,需要注意的是,当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负有到期债务时,却未按规定履行,那么,根据《合同法》规定,会要求其提前履行的。而且,在《担保法》中也强调,债权人是有偿还义务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东决议撤销权与知情权情况分析?
      股东决议撤销权与知情权情况分析?股东决议撤销权与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利的一种后续救济方式。当股东发觉在未参与的股东大会上作出的某条决议了侵......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童工,对本应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招聘工作,这种行为实际上已......


·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吗?
      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吗?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


·强奸罪的犯罪类型包括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类型包括哪些?一、强奸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强奸罪的犯罪类型有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


·新民法总则行为能力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行为能力是什么新民法总则行为能力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相信许多人想要知道。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许多......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诈骗犯罪当中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样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对其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


·捡到遗失物是否取得所有权?
      捡到遗失物是否取得所有权?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人捡到一些别人遗失的物品,这些物品在法律上被称为遗失物。在捡到这些物品之后,可能会有些人认为物......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一、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之所在为您提供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的范本,是为了让购房者可以提前“见识见识”商品房的认购书的“庐......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怎么判?取保候审是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准予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一般会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