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种是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一种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在校就读的,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地还是要分情况的,如果是被告已经在当地离开了一年了,那么就可以向被告的经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不同的情况,也会有不同的选择,所以,当事人在追索抚养费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被告在什么地方,这样才方便你起诉,也才能更快的要回孩子的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租房提前退房退房租吗
      一、租房提前退房退房租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提前退房的,出租人会不会退房租,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但在实践中一般是不退的,但......


·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年
      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年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


·车船税多少
      车船税多少钱一年有什么标准一、车船税多少钱一年?车船税一般是汽车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1.6升的排量在汽车排量中属于比较小的排量,因此,1......


·信用卡诈骗逃逸公安网上追逃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逃逸公安网上追逃的条件是什么?1、是刑事犯罪2、犯罪事实清楚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二、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


·有他项权证对方不还款怎么办?
      社会上很多房屋所有者会办理房屋的他项权证,进而能够保证房屋金额的所有权。当这个房屋的所有人将此抵押给别人,而所有人因为有他项权证对方不还款怎......


·协议离婚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协议离婚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


·适用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刑期和刑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可以通过假释等方式缩短刑期的。同时为杜绝“有钱人”、“有权人”减刑快、假......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1、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的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


·驾照没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理2023?
      驾照没满一年上高速将被处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


·特点
      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