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在我国男护理工资一般多少?

在我国男护理工资一般多少?
  
  国家没有专门的对男护理的工资进行统一的规定,男护工的工资标准都是所在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目前,各类型企业主要实行的工资制度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其是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
  
  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是将劳动组织和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是一个岗位一个工资标准,有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差别的岗位,则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制度是一种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的薪酬管理办法,具有较好的分配激励作用。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在本站平台上面也就不能准确的给您对男护理工资一般多少的这个问题进行介绍了,如果有意做男护理工的话,那可以到市场当中找一些男护工的招聘信息。每家不同的医院,或者在上海,北京以及和其他的小县城这些地方相比,男性护理工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工资上面的一些问题,只能亲自到用人单位应聘的时候才会准确知道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软件著作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著......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兴起,而开办企业是需要土地来建设厂房以及办公室的,这就会涉及到征地,而对于企业征地需要......


·商标续展办理周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续展办理周期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


·一、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吗?
      一、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吗?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所述。1、法定继承法定继......


·应该怎样解决房产纠纷
      应该怎样解决房产纠纷一、应该怎样解决房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


·可以异地处理交通违章吗?
      有时,我们在选择自驾游的时候,可能会因为不熟悉路况或者不了解当地的交通道路信息等情况,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章。但是在自驾游期间并未发现,知道假......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交强险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有无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放弃交强险赔偿可不可以?一般来说,放弃交强险赔偿是保......


·讨债请律师要花多少
      讨债请律师要花多少钱?讨债请律师要花多少钱1、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


·民事主体起诉离婚要到法院吗?
      民事主体起诉离婚要到法院吗?离婚案件时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属于人民法院,若民事主体就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