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肇事逃逸定性,有哪些法律依据?

肇事逃逸定性,有哪些法律依据?
  
  肇事逃逸定性有哪些法律依据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特别恶劣情节,将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不构成犯罪的,将处罚200元至2000元罚金。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主动救助伤者,并主动报案。如轻微碰撞,应主动与涉事车辆司机协商,达成解决协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标的范围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依《......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2023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提交起诉书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


·汇款实缴注册资本备注没写投资款可以吗?
      汇款实缴注册资本备注没写投资款可以吗?不可以,必须要写上;注册资本实缴时备注投资款。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


·婚前财产一方死亡怎么分配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婚前财产一方死亡怎么分配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该案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均有......


·参与沈阳公车拍卖的程序是什么?
      参与沈阳公车拍卖的程序是什么?最近几年,沈阳市加大了政府部门公车改革力度,很多政府用车都被取消。像这些取消的公车一般会走拍卖流程,对社会放开......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很普遍。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这也是债务人的义务。那债权人指定......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会怎么处理
      其实我国的法律制度从很多方面都体现出了一种人文关怀,所以也并不像您想的那样法律就是特别严肃和无情的。我国的法律当中专门的针对有些特殊的犯罪嫌......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针对取保候审这样的字眼,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者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取保候审也是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一种刑罚。尽管取保......


·一、离婚诉讼答辩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答辩技巧有哪些?(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只是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