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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抢夺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抢夺罪罪行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6、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1)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抢夺罪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这也属于典型的数额犯,意味着在定罪或者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才行,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而构成抢夺罪,一般数额在较大范围内的话,那都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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