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醉酒驾车的危害主要如下: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5、疲劳。二、醉驾怎么进行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与酒驾其实都是属于酒后驾驶,但其中醉驾的程度显然是要酒驾严重的多,所以在处罚上面也会更重一些。一般在认定属于醉酒驾驶之后,除了会涉及到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外,同时还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自然会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来判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程序1、首先要核准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或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按要求填写,可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对于缺乏应对交通事故基本知识的人来说,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恐怕会手足无措。......


·房屋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一、房屋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房屋无偿赠与合同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


·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前就过世了的情况。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如果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呢?此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认可事实婚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认可事实婚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


·行贿两高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行贿两高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为谋......


·重伤判几年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是怎样的?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是《刑法》第七十一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


·老公重婚小三也重婚都会被判刑吗
      老公重婚小三也重婚都会被判刑吗一般双方都会被判刑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


·经济补偿金要进工资总额吗?
      经济补偿金要进工资总额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