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担任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担任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里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后一顺序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强弱、行为、品德情况,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择优确定。这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做法,在民法上叫做指定监护。二、监护权的内容包括哪些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 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如果是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民法通则》规定不承担此项赔偿义务。(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2、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孩子与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要想更好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自然就要为其设立监护人。一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配偶。监护权也是有可能丧失,这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参照标准是多少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一)、河南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二)、河南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17154元/年;(三)、河南省农村居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1、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提......


·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要支付?
      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要支付?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如果是存在着把你所规定的违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的,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1、职工......


·犯罪嫌疑人请律师有什么用?
      犯罪嫌疑人请律师有什么用??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其律师的作用也是不同的:1、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


·廉租房可以在片区上学吗
      一般不能。一、廉租房的产权并不属于当事人(只是租住的性质),原则上来说,不能迁入户口(购房入户需要出具房屋产权登记证);二、根据我国《义务教......


·入职工资三个月该怎样算
      毕业季的到来,也为市场带来了一大波新的血液。大学生就业一般都会从实习做起,时间是大部分是三个月。那么在三个月的实习期,公司会按照相应的薪资标......


·遭遇违法拆迁,行政复议能帮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吗?
      一、遭遇违法拆迁,行政复议能帮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


·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否合法?一、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否合法?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


·子女放弃继承需要到场吗?
      子女放弃继承需要到场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只要......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