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协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

协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二)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三)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二、协议离婚手续要哪些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实都需要夫妻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选择,毕竟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如果随意选择一种方式离婚,那很有可能最终并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反而还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引发一些其他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
      每个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各不相同,但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享有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带薪休年假就是其中的一项福利待遇。但是不是......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


·对于工作中发生员工受到伤害的事
      对于工作中发生员工受到伤害的事,是每一个用人单位都不愿意看到的。很多用人单位自感社会的责任,会很主动的去处理这样的事件。工伤的认定标准,相关......


·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该怎么办一、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怎么办1、经法庭许可,律师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


·司法鉴定轻微伤假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轻微伤的鉴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司法鉴定轻微伤假鉴定的内容有哪些,这些内容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如果是假鉴定,不仅......


·一、录音遗嘱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录音遗嘱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录音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会有风险吗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在宣传广告里面写出买房送面积的宣传语,但实际上,开发商后面也是赠送了相应的“面积”的,只不过这也有一定......


·债权人分立债务人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人分立债务人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债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


·遗产分割的时间怎么确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的时间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生活中,继......


·职员新入职要交什么钱?
      职员新入职要交什么钱?入职不需要交入职费,用人单位不能用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的。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


·二手房交易合同样本
      买卖二手房的也可以说成是进行二手房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就购买二手房达成一致的话,那么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