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国家赔偿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对于此类问题额解决,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又来了法律上的约束,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即使在一定的时间会出现问题,但是只要自己合法的利用就能获得自己合法的利益补偿,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有关法律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
      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一、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征收住宅房屋,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


·土地互换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互换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土地互换合同生效条件是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


·商标重合度多少算侵权
      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


·实刑怎么改判缓刑,判缓刑有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是非常严谨的,如果嫌疑人被判了实刑,就意味着他要在监狱里生活,改判缓刑的机率不是没有,需要被告人重新上诉才有机会改判。要改判缓刑,必......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邀请招标适用范围如下: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法律规定加班费是要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


·什么是有限产权房?
      什么是有限产权房??所谓有限产权房,又称部分产权房屋或优惠出售的公有房屋,是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


·老婆怀孕老公不管算遗弃吗?
      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发生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和法律有一定的关联。针对现实中的,丈夫对妻子不管不理的行为,有人就问老婆怀孕......


·法律上哪些行为侵犯名誉权
      哪些行为侵犯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一、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行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