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法代孕构成犯罪吗?

目前,代孕是不少不孕不育夫妻会选择的方式,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让一个家庭有小孩。而既然说到非法代孕,这样的行为肯定就是不合法,不被法律所认可的。那么非法代孕构成犯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代孕构成犯罪吗
  
  一般的非法代孕行为,其实并不构成犯罪。不过,要是在代孕的前后以及代孕过程中,有其他的行为,则就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二、代孕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遗弃罪
  
  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期间寻求代孕的夫妇离婚了,导致生下来的小孩没人抚养怎么办?如果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他们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诈骗罪
  
  若以代孕为名在网上发布代孕信息以缴纳定金、配对费、移植费、代孕费、保胎费等名义,不断地索要钱财,或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非法行医罪
  
  通过互联网联系代孕者等相关需求者,然后将其介绍到其他地点进行非法医疗服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案件中,参与代孕的医疗人员或涉嫌非法行医等刑事犯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拐卖妇女儿童罪
  
  代孕一旦成功,代孕者生产了婴儿后,要求代孕者就会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其实质是一种婴儿买卖或人口交易活动。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代孕构成犯罪吗?综上来看,代孕虽然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不涉及上述的犯罪行为,因此单纯的代孕行为其实是不构成犯罪,但一旦达到上述的具体犯罪情形,则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民肇事逃逸车险赔不赔?
      公民肇事逃逸车险赔不赔?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税收,虽然它的税率不大,但是仍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对于这种税收一定要严格按时按量交纳,国家对于偷税......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什么责任(一)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是什么?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核算范围劳动保险费的核算范围,企业缴纳的养......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当事人设立了股权质押,我国法律也对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明确,对质押......


·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一、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


·股东大会通知要提前多久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要提前多久发出一、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前多久发出?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股份有......


·老公给第三者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夫妻财产大多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老公有第三者的话,会送第三者很多财物,通常这些财物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出去的,那老公给第三者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社区戒毒不去会怎么样?
      一、社区戒毒不去会怎么样?依据相关的条例如果不去的话,你会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到时候不能取消管控对于你的出行......


·经济纠纷关押多久才能出来?
      经济纠纷关押多久才能出来?一、经济纠纷关押多久才能出来?要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拘留最长37天如果是借贷关系,是公民债权债务纠纷,属......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