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两个人打架处理方式是什么

两个人打架处理方式是什么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4种人可不处治安拘留处罚:1、70周岁以上的;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4、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民事侵权赔偿要赔多少钱致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项目具体怎么算呢1、医药费: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2、营养费: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3、误工费和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打架如果事情不大,一般警察都会进行调节处理,也不会惩罚任何一方,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稍微会有一点惩罚,主要惩罚一方,但是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那么要走法律程序了。会升级到刑事案件,具体的处罚要根据事情情节严重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赤峰非法集资怎么举报途径是什么?
      我们都能听说过非法集资的相关套路,但是有些人并不能够具体识别,那么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而被非法集资了,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进行举报呢?根据相关......


·如何预防逾期账款催收问题
      由于当前商业信用普遍不高,企业的风险很多是由销货后客户不能及时回款造成的,货、款无归已成为困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老大难”问题。1、为预防客户拖欠......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行政拘留会在公安机关有记录,但不会有案底。所以不会对子女有影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


·司法鉴定对视力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有时候因为工作环境恶劣,有些职工在工作岗位会发生工伤事故导致视力的下降甚至失明,这时候就需要做一个司法鉴定以寻求赔偿的。......


·商业秘密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
      商业秘密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如果商业秘密不再具有价值性......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一、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


·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
      一、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一、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